渤海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教材管理规定
一、教材订购
本院学生使用的各种教材、讲义及辅助学习材料,一律使用教材部门按教学大纲要求制定的教材计划进行统一订购或安排印刷。新教材的选购要经教务科与相关专家共同研究确定。并确保在开学前教材到位。
二、教材发放及费用计算方法
(一)教材的发放以函授站、班为单位领取。在领取教材时,各函授站负责教师或学生干部一定要核准教材的种类、数量,并履行签字手续。
(二)教材费的计算方法
1、凡属发到人手一册的教材均以函授站、班、成教院为单位,统一记帐,在结算时按个人领取教材总和计算教材费。
2、选修课教材、讲义等实行按人立帐,根据领取的教材累积结算。
三、教材费的负担及管理办法
凡是学生所用的各种教材,自编讲义等费用均由学生本人承担,具体收费办法如下:
(一)财经类脱产和各函授站学生入学时预交一部分教材、讲义费,其他学科类学生预交全部教材、讲义费。数额可根据不同专业、修业年限等情况确定。
(二)超支补交。教材部门根据学生教材费用的使用情况,对超支部分,通知各函授站、班级及学生补交教材费。
(三)教材费在学生毕业前进行全面结算,多退少补。
四、教材费结算
凡休学、中途退学或转学者,因学生本人原因,一般不办理教材结算,特殊原因,应持有关手续,经院长及有关科室签字后,到教材科办理结算教材帐。
五、其他
(一)教材均按计划订购,备书量较少,一般不外借或零售。如因教材丢失或损坏需用教材,可根据库存情况,有存书则按价出售。
(二)凡是按计划订购的教材不得拒领,否则,应当承担经济损失。